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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08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1)

  为了不还钱,泸州一名男子竟然宁可选择坐“鸡圈”!结果,该男子被法院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2)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3)

  2016年12月13日,杨某驾驶摩托车从泸州市江阳区游湾往况场方向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之伤构成十级伤残。协商无果后,杨某起诉到江阳区法院。

  江阳区法院依法审理后确定,李某对杨某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李某支付杨某赔偿款2204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拒不履行,申请人杨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网络查控,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4)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5)

  8月7日,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住处,找到了李某。李某家住游湾一两层楼的农户里,宅院宽敞。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但李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回法院劝说,李某仍然诉苦说贫,百般狡辩,非但不听从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告,也不同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放言“我宁愿蹲‘鸡圈’也不还钱”。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6)

扬言宁可蹲“鸡圈”也不还钱 泸州男被拘15天(图7)

  为维护司法权威,打击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行为,江阳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对被执行人李某拘留15天的决定。(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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