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2-28


2月28日,在泸州市第一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颁奖会议上,江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牟红兵法官所承办的《司法关怀挽救未成年失足少女案》获评奖项,同时分享和交流了自己的心得。

这次评选活动由市妇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主办。
那么,这起受到众多机构关注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它体现了哪些法治精神呢?
事情要从2015年12月说起。
花季少女刘某因抢劫罪被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牟红兵发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刘某当时已怀孕8个月,思想不稳定。为尽快组织开庭,牟红兵当即通知与刘某同居的杨某(另案处理)以及杨某的家长到法院,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但是,杨某父母却因刘某与杨某并没有婚姻关系,既不愿帮助刘某,也不愿接受孩子。


开庭后一个月左右,刘某平安生下孩子。由于刘某在哺乳期,相关部门依法对她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但是,刘某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困难,为此,牟法官再次联络杨某的父母,经过不懈的沟通,杨某父母接受了刘某及孩子,将母子接到家中照顾。
2017年4月,刘某哺乳期满被收监执行。在她服刑期间,牟法官仍然放心不下,不仅多次去找她谈心,还常常以信件的方式鼓励她正确面对人生困境,做一个好妈妈。牟法官同时还赠给她《我的青春不再迷茫》《刑法》等励志和法律书籍,要求刘某按期学习并写心得。


2018年1月初,刘某向牟法官写信汇报读书心得,流露出对幼小儿子的思念以及悔恨的心情,愿意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渴望得到帮助。
牟法官将这一情况向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江阳区法院领导当即指示:要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落到实处,送法进监狱,让刘某与孩子团聚。
牟红兵积极向监狱管理部门沟通,获得了大力支持。2018年春节,刘某终于和家人相见。当看到孩子的时候,刘某非常激动,这种血脉亲情令人感动不已。刘某看到了父母憔悴的模样,伏在父亲肩头失声痛哭。看到刘某一家人团聚,牟法官心里感到非常欣慰,又对她进行了心理帮扶,让她积极改造。
最终,刘某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律法庄严,不容亵渎。
对法报之以敬畏,于世间人情保持足够的温度,合法度,有温度。
牟法官,值得我们大家为她点一个大大的赞!
(江阳区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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