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0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3月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34岁的在逃男子杨某自首时,希望先留出一点时间,和女友扯结婚证,警方许可后,一同见证了这场“特殊婚礼”。

截至3月7日15时20分,关于“逃犯自首求先领结婚证#的微博话题量已超过3800万,评论数千条。这是记者3月7日从泸州市公安局获悉的。
一场“特殊婚礼”
2013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龙马潭区某茶馆与受害人打牌发生纠纷,持刀将其刺成重伤后逃离,成为上网在逃人员。
在逃期间,杨某认识了女友花花,花花还为他生下女儿。某日,花花提出结婚要求,杨某想结婚却不敢结婚,只有向女友“坦白”逃犯身份。“不敢用身份证、不敢用手机、不敢回家,在外地打零工混饭吃,日子太难熬了”。
女友花花第一时间的反应是震惊,然后开始鼓励杨某面对现实。

“你去自首吧,出来就解脱了,我和女儿等你”,花花的一席话让杨某下定决心去自首。
3月4日,杨某与女友花花来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投案自首。在女友花花和母亲劝导下,他还主动找到当年自己砍伤的男子道歉,赔付了20万元赔偿金。
办理刑拘手续前,杨某忐忑地向办案民警提出:“可不可以留点时间,让我去民政部门把结婚手续办了?”
得到许可后,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民警决定陪同杨某和女友到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见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

初为人妻的花花既幸福又难过:”我希望老公能早点回归社会,在里面踏踏实实改造。“杨某也悔不当初,他表示,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会为家庭负责。
手续办理后,犯罪嫌疑人杨某立即被警方带走,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泸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依法办案的执着追求;陪他结婚,愿浪子回头,是我们最好的祝福。
大量网友关注
截至3月7日15时20分,“逃犯自首求先领结婚证#的微博话题量已超过3800万,评论过千条。

对于这场特殊婚礼,网友看法不一。
有网友点赞爱情,称“这是真爱,进去好好接受改造,表现好还可以早点出来过上幸福生活”,“法律和爱情都是我们必须正视的”;
有网友点赞警方接地气,“违法必究,执法方式可灵活”;
也有网友为女生感到不值,认为“不值得鼓励,孩子出生后,父亲案底对他影响大”“爱情虽然诚可贵,但是这女的不值得。持刀伤人,还畏罪潜逃,隐瞒事实欺骗女方,未婚先孕”。但很快有网友回复称,“他们一个愿意改过自新,一个愿意等,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陈双 记者 魏冯)(图片由泸州市公安局提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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