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08
5月7日,自贡市中院与自贡市司法局签订《电话录音公证送达合作协议》,标志着自贡正式启用电话录音公证送达平台,变当事人“跑腿”为电话“跑腿”,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长期以来,“送达难”是制约民事诉讼效率提升的瓶颈问题。据省法院的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件民事案件,有约10件诉讼文书需要送达,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件当事人存在规避、抗拒送达或通过制造送达困难拖延诉讼的情况,严重影响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和民事审判效率,也对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和实体权利救济造成障碍。
据了解,电话录音公证送达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目前该平台暂不适用于刑事、行政案件,只适用于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案件中的法律文书送达。从文书类别看,法院电话录音公证送达的范围是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的所有诉讼文书。自贡市法院将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电话送达,负责与各公证机构对接联系,实现电话录音公证送达公正高效办理。(记者 秦勇 自贡观察 刘亿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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