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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建基层调解组织 保企业员工权益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20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协调,我肯定不会这么快就得到了赔偿金。”日前,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某企业工作的甘某一次性领取了企业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139300元后,对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罗汉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甘某于2011年3月17日在龙马潭区某企业上班时左眼受伤,先后在泸化医院、泸州医学院、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共用医疗费4万余元;同时甘某向龙马潭区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龙马潭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全面调查,做出工伤认定。今年结束治疗后,甘某拿着工伤认定书多次向企业提出赔偿,终因双方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甘某到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工作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与罗汉调解委员会一起深入企业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讲解法律法规,分析对错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甘某工伤赔偿139300余元。

   据悉,泸州市龙马潭区自今年5月建立基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组织以来,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简便快捷、高效灵活、柔性化解的优势,下移调解工作重心,深入一线企业,依法为劳动用工情况问诊把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截至6月,共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纠纷21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完)龙马潭区人社局  兰思平  王军 肖贵平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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