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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开发区重奖节约集约用地工业企业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22

    昨(21)日,记者从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获悉,为科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增强保障工业用地的能力,临港开发区对工业企业入驻的条件、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奖(补)政策以及对企业用地的全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新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据悉,企业入驻临港开发区有具体的条件限制,这就有效避免了土地的粗放、低效利用。入驻临港开发区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在每亩150万元以上,投资总规模应在5000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在0.8以上、建筑密度在40%以上、绿地率在10%以下;项目年产值不低于25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单位面积就业吸纳值大于或等于每亩1人。

    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业企业,临港开发区将给予重奖。入驻临港开发区的工业企业修建多层生产性厂房,给予投资人建设补贴;已入园投产企业因扩能技改将原有的单层厂房改(扩)建为多层生产性厂房的也可按新建生产性厂房补贴标准的60%进行补贴。凡新建和迁建工业企业以每亩年缴税收10万元为标准,连续3年超过每亩10万元标准的,按每超过上述标准一个20%,给予一次性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每亩2万元的奖励。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按工业企业连续3年单位面积贡献年税收平均值计算。

    为严格兑现奖惩,加强用地监管,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落到实处,临港开发区成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管工作。

    目前,临港开发区已投资2.2亿元在规划的产业园区修建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入驻。厂房占地面积125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地块分为A、B两区各5万平方米建设,并在厂房区域内配建道路、水电管网、绿化亮化等设施。现已有宜宾美斯特包装有限公司、创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艺彩包装公司等10余家企业拟入驻标准厂房。(完)陈皑 记者 段晓娟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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