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09
5月5日,泸县公安局开展社会化评价工作专项督查,对县局重点窗口服务评价器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泸县交警大队、看守所、政务中心等窗口部门,对窗口部门评价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了使用评价器工作的相关问题,并指出:推进窗口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大力推进“阳光服务”是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评价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办事群众对窗口民警办事效率、办事质量、服务态度的综合评价,不仅有效监督窗口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也激发了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保证了服务优质高效,进一步加强了行风政风、机关效能建设水平,推动全县公安机关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杜金华)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