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1-15
为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食药所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执法人员按时限要求对相关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备案后3个月内现场核查工作。

核查现场,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性,职责与制度、经营条件、经营行为、产品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查看了经营单位的各项制度文件和资质文件是否齐全,票据的查验,是否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进行了分类摆放,分类标识是否明显。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肃检查纪律,严格检查标准,切实践行“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整改并现场填写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报告。
截至目前,共核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30户,下达检查记录表30份,共出动120余人次。通过现场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秩序,督促本辖区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规范经营,保障红星街道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刘春霞 吴懋雨)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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