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1-16
11月8日,泸县公安局玄滩派出所依法对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熊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150元的治安处罚。

11月5日23时许,熊某驾驶车牌为川EB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玄涂路(玄滩至涂场)8公里处,因操作不当驶离路面后又仰翻于道路上,造成该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熊某弃车逃离现场。
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发现事故车辆正是9月15日凌晨酒驾与另外一辆轿车相撞后肇事逃逸的川EB8***车辆。经调查讯问,肇事车主熊某如实供述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再次肇事逃逸。(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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