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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遭家暴险自杀 自贡女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6-05-20

  对于自贡荣县女子小霞(化名)来说,与丈夫黄某的仓促婚姻,或许是人生的最大错误。2015年8月中旬,小霞与内江男子黄某相识,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0月,两人在荣县登记结婚。令小霞没有想到的是,婚后黄某稍有不顺就对小霞拳打脚踢,导致其身上手臂上多处出现瘀伤,甚至出言威胁要杀掉小霞。

结婚一年多次遭家暴
女子想不开曾自杀

  2015年8月,小霞与内江人黄某相识,经过短暂了解,黄某给小霞留下了不错印象,一来二去,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10月9日,两人在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原本以为找到了如意郎君的小霞,怎么也没有想到,婚后的黄某就像变了一个人,往往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就对小霞拳打脚踢。在小霞提供给法院的材料里,记者看到,小霞手臂上有多处瘀伤,两只手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从认识到结婚,两个月不到,我对他了解也不是很多,只是当时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才选择仓促结婚,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想到难以逃脱丈夫的暴力,小霞曾一度喝下农药想自杀,但被家人发现及时送到医院,经过抢救脱离危险。在小霞看来,经过这次自杀事件后,双方家属从中进行了调解,丈夫应该会对自己好一点,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殴打她。事实证明,黄某并无悔改之意,再次借口家庭琐事殴打小霞。无奈之下,小霞报了警。

  5月16日,小霞在委托代理人的陪同下,来到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申请法院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决定和他离婚,我已经受够了这一年来的生活了。”小霞说。

丈夫曾威胁杀人
法院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然而,在警方介入之后,小霞也没能逃出黄某的暴力威胁。搬家后,黄某曾多次跟踪并骚扰小霞,甚至在QQ上留言威胁要杀人。5月16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在接到小霞的申请后,随即对各项证据进行核实调查。5月18日,法院在市中区城南派出所提取笔录后,综合小霞提供的各项证据,表明被申请人黄某长期对小霞殴打、威胁等情况属实,小霞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正在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择日送达当事人。这是自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内江市市中区开出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相比隆昌法院开出的内江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市中区这个案件更为典型,情节更严重。目前,受害人还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正在着手开庭审理。”经办此案的付法官说。(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石代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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