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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龙马潭区社保局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23

  今年3月以来,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保局组织人员,全面清理保存期满5年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存根,并于5月9日在龙马潭区财政局监督股、票据中心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对2009年和2010年应销毁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存根进行了销毁。

  本次共销毁票据存根35箱,62000份,有效减轻了龙马潭区社保局财政票据存根的保管压力,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泸州市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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