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05
“合作医疗真是个大好事,解决了咱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烦心事!”几天前,提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尝到甜头的泸县太伏镇双石村农民陈志远赞不绝口。2012年初,陈志远骤发严重咳嗽,经查发现是肺癌后,家人送到重庆新桥医院诊疗,总费用142296元,在新农合报销了69430元,极大地缓解了他的家庭负担。“每人一年才交50元,生病能报这么多,划算得很。”陈志远感慨地说。
太伏镇张枣村1社的陈国莲不幸得了白血病,三次住院共计花费25万多,在新农合报了89726元,她儿子领到钱,激动地说:“这新农合啊,真是好,看病不用干等,报销不白跑腿儿,真是太实惠了!”
王湾村16社的任平也切身感受到了新农合带来的实惠,在泸州医学院治疗肺结核,花了63311元,报销了34970元。
随着泸县新农合政策的不断完善,参合农民享受的实惠越来越多,新农合补偿水平明显提升。2012年5月起,住院补偿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一年内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的另外再给予一次补偿;提高了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报销标准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相应级别比例报销,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新农合补偿范围内住院费用的70%报销。参合农民看病就医得到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新农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为民工程、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农民看病自己还是要出一部分钱,但新农合已经能够帮助相当一部分农民迈过求医问药的门槛,现在很多过去有病不看或者看不起病的农民选择治疗的越来越多。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完)太伏镇合管站 黄芙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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