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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自贡部分交警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彰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3-31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彰2010年度“五无”交警大队、优秀交警大队长、优秀交通民警、优秀交通协管员、执法标兵、岗位能手

    2010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各地推荐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下列单位和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五无”交警大队、优秀交警大队长、优秀交通民警、优秀交通协管员、执法标兵和岗位能手,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50个单位被评为2010年度“五无”交警大队

    二、12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交警大队长

    三、50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交通民警

    四、50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交通协管员

    五、25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交警系统执法标兵

    六、208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交警系统岗位能手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2011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黄明副部长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主线,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造更多的特色和亮点,涌现更多的先进典型,使全省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泸县、自贡部分交警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彰(图1)

自贡交警支队汇东区大队大队长

    陈忠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区大队大队长陈忠将专业律师引入大队,免费为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10年1月-11月,共调解事故456起,成功率达92.32%,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年39岁的陈忠团结带领大队全体人员,以“道路安全畅通、执法更加规范、队伍不出问题、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是陈忠常说的一句话。在他的带领下,队伍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先后被列为全市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政工工作示范单位和公安部首批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交警队,被评为全省“五无”交警大队,成为自贡交警的一面旗帜。

    近3年来,陈忠先后被自贡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员”;被交警总队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十大优秀大队领导”和“优秀交警大队长”;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泸县、自贡部分交警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彰(图2)

泸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泽坤

    “12345”工作法先进经验全省推广

    泸县作为百万人口大县,全县近2000公里的道路平安,倾注着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泽坤的心血。

    在他的带领下,交警大队先后27次受到泸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23名民警受到记功、嘉奖。

    针对泸县人多、地广、车多、路长和交通管理警力薄弱的实际情况,李泽坤探索和建立交通管理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2010年1月至11月,泸县交警大队开展了20多个专项行动,开创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交通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良好局面。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李泽坤创造了“12345”工作法,即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抓好两个工作结合、形成3级管理模式、采取4种教育途径、实现5种社会效果。通过实践,效果明显,全县道路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其中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由原来的70%以上减少到40%以下,全县近7年未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2345”工作法已在全省作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完)程渝 李逢春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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