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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养儿成人拒赡养 法律援助挽回母子情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07

    3月24日,家住江阳区弥陀镇的张婆婆在其弟媳的陪同下来到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哭诉了她与儿子李某之间的赡养纠纷。

    工作人员从张婆婆的哭诉中了解到,李某父亲在李某2岁的时候因病去世,张婆婆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李某养大,李某考上重点高中后,张婆婆就一直在城里做保姆挣钱供李某读书,直到李某研究生毕业并进入某医院工作。为了自己年老以后有个伴,2008年张婆婆与谢某结婚,不幸的是谢某于2010年9月死亡,如今张婆婆年老多病,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希望自己唯一的儿子能够尽一份孝心。但是儿子李某以张婆婆另嫁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并多次将张婆婆赶出家,张婆婆现在只能住在弟媳家中。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介于此案牵涉到母子情,不宜对簿公堂,最好通过情感化解,于是立即拨通李某的电话,建议李某速来中心进行调解。李某碍于情面,于当日上午10:00准时来到援助中心,李某认为,自己上学贷了很多款,现在刚参加工作,经济压力比较大,母亲再嫁一事进一步增加了他精神上的压力,所以拒绝赡养母亲。

    工作人员告知李某“你是有知识、明事理的人,赡养父母无论从情理还是法律角度来讲,都是无条件的,你不能因为压力大、因为母亲再嫁就拒绝赡养你的母亲。你父亲去世以后,母亲一个人养你,她当时的压力就不大?她把你养大了,你有老婆有家了,她就不能再找个伴?”听完此番话,李某的眼角浸着泪水,工作人员乘热打铁,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说服教育,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跪在地上,抱着母亲痛哭不已。母子关系终于从归于好。(完)江阳区司法局 周东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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