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07
清明节期间,人流、车流高度聚集,外出扫墓、踏青的人群明显增多,给泸州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要求,根据群众出行和辖区交通流的特点,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以“五抓五强五多”全力营造群众安全出行道路交通环境,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抓安排,强部署,“多到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做好泸州市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1日,支队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详细分析自身清明节极有可能出现的祭扫活动周期长、人流和车流大等交通特点,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会上,支队政委舒建平就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加强交通管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从思想上抓牢预防交通事故的警示弦。二是勤务安排要到位。要按照支队通知要求,结合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布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布置有限的警力,结合辖区实际,对国、省道、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点、线、面、段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履职要到位。要求要克服当前专项行动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全体公安交通民警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不坐岗、不待岗、不打堆,扎实做好事故预防动态监管和静态监管工作。
二、抓预防,强协调,“多合力”攻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队抓预防,强化部门间协调与配合,形成“多合力”攻坚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安监、交通运输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所有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和驾驶资格开展清理排查。协助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营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开展排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客运交通安全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了与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发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宣传,争取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了公墓停车场管理,以免造成交通堵塞。调剂运力,增派车辆,缓解客流量。三是协同农村派出所,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巡逻管控,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管控,强力度,“多举措”牢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线。支队狠抓违法行为查纠,增强管控力度,“多举措”,严格检查,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纠形成高压态势。一是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各大队严格落实了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加强了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了应急预案,做到了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处置、快速清撤现场、快速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二是与客运单位取得联系,清明期间在客运站、公共汽车起始停靠站、临时停靠点等处增派民警维护站点交通秩序;三是以陵墓、公墓、公园等祭奠、春游场所为工作重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路面管控,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通过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增设警示标志、使用测速仪等多项措施切实做好交通管控工作,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如四大队加强对纳溪区国道321线旁的老君山公墓的管控力度。二大队以省道308线及杨桥农村公路为管控重点,加强对通往南寿山墓区道路的管控;四是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车辆超载和无牌无证二轮载客、拖拉机、货运车辆载客、残疾人代步车违法载客等违法严肃查处。五是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辖区道路不失管、不失控。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市共投入交警警力764人次、出动车辆395辆次,检查客运车辆4036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32起,其中超速行驶215起,无证驾驶9起,酒后驾驶3起,有效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了清明节期间群众良好出行环境。
四、抓宣传 强意识,“多载体”营造和谐交通安全管理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平安的节日,支队依托“多载体”营造和谐交通安全管理氛围。一是依托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和公安微博联播,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重点道路的通行情况,公布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提示群众选择出行路线。二是依托交通广播、户外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体,宣传春季自驾车出行注意事项,提示驾驶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向营运客运驾驶人集中通报近期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依托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通报事故案例等形式,营造清明期间和谐交通安全管理环境。据统计,全市悬挂宣传标语29幅;张贴挂图35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5860多份,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五、抓督导,强落实,“多部门”检查指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月1日,由市安监局局长李思能、支队政委舒建平及市交通局、市运管处等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市公交公司龙马潭分公司进行了节前交通安全检查,并在公交公司领导陪同下来到龙马潭金山路公交调度中心,对发往南寿山公墓的215路公交车进行了抽查;4月2日,支队政监科到二大队督导检查清明节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节前,叙永县局副局长陈艳率队深入到两河、白腊、高峰等场镇开展摩托车违法行驶整治工作,为清明节期间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清明节期间,支队政委舒建平率队深入基层大队对民警在岗在位以及履职尽责情况、内务形象等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清明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交通民警违法执法和脱岗、溜岗、不作为的情况,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完)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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