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泸县公安局玄滩派出所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县“道路交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当日9时许,罗某(重庆市荣昌区人)驾驶号牌为渝BX5***营运机动车从重庆市荣昌区往泸州方向行驶,行驶至泸县玄滩镇泸荣路31KM处时,被玄滩派出所民警拦截检查。民警发现罗某神情紧张,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0.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派出所依法对罗某作出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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