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28
为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5月27日,泸州市江阳区泰安司法所组织辖区对矫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再次学习和集中考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和规举意识。

学习和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阅题
根据3月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的安排,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要求各社区服刑人员全面学习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订于本月进行集中考试。在正式考试前,泰安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对《办法》条文进行学习讲解。
在接下来的考试活动中,各社区服刑人员的成绩均为合格,其中优秀的有5人。通过本次集中考试,不仅检验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改造情况,还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促进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活动结束后,社区服刑人员都认为组织此类考试活动使其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了,对学法内容的收获增强了,对应当遵守的矫正规范更明确了,纷纷表示今后要自觉以实际行动遵纪守法,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罗超 王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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