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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检察院:全体党员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31

  5月27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治理城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组织全院党员干警签订《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城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承诺书》。

江阳区检察院:全体党员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图1)

  会上,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聪指出,开展“违法建设、车辆乱停、市容乱象”三大专项专项整治行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合格党员的题中之义,党员干警应主动投身到专项整治第一线,全力参与和配合整治违法建设、乱停乱放和市容乱象,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张聪要求:全院干警要带头自查自纠,党员干部就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向党组织做好汇报。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必须签订《党员干部违法建设限时整改承诺书》,按照规定时限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使其恢复原貌。(朱萍 刘雪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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