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6-02
6月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6年四川省“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杨雪鸿就四川省大气、水污染防治两大战役推进情况作报告。
看成绩:
2015年空气质量总体达标294天 PM10年均浓度提前完成目标
杨雪鸿表示,在经济持续增长、城镇人口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根据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即“大气十条”)等要求,2017年四川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应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经过努力,2014年PM10年均浓度同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5.7%,超额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并被国家考核评定为优秀。2015年PM10年均浓度为75.7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全年(84.5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0.0%,超额6.3%(1.6倍)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天数294天,比例达到80.5%。为此表明,我省提前两年完成国务院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的目标任务。
同时,“十二五”期间,根据省政府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较大幅度削减,201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8、30微克/立方米,与2010年相比,分别改善了54.5%、10.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按期、超额完成。
看目标:
空气质量十年内总体达标 水环境质量五年内明显改善
杨雪鸿表示,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基石,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环境质量是检验环保工作的重要标准,建设美丽四川必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我们认为,‘十三五’乃至今后十年,全省环境质量应努力向‘五年明显改善,十年总体达标’迈进。”
杨雪鸿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确保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均持证排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持续挂牌整治一批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对一批污染防治重点地区进行攻坚;实施县域环境质量达标考核,将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对全省183个县(市、区)实施环境质量综合排名,每年对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10个先进县(市、区)进行表扬,对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1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杨雪鸿表示,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空气质量十年内总体达标。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省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PM10年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预计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较2015年明显改善,全省优良天数率提高至83.3%以上,重污染天气减少四分之一以上,未达标的16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PM10、PM2.5平均浓度大幅降低。
此外,水环境质量五年内明显改善。岷江、沱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水质继续好转,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按照国家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成都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看行动:
效仿空气质量考核 省财政拿1亿元激励各市州
杨雪鸿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是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将继续通过目标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转变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政”力度,落实《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设立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继去年省财政拿出1.3亿元进行考核激励,今年省财政又拿出1.3亿元用于考核激励。我们将继续推行约谈、督办等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此外,明确不同类型城市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标的城市应持续改善,2015年已达标的攀枝花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要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15年未达标的16个地级市要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治霾,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联动治霾。继续深化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攀西地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组织实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协同预警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应急预警联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科学治霾。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制度。深化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等区域灰霾污染科技专项研究,摸清盆地主要城市大气污染来源、转化规律。
杨雪鸿表示,接下来的工作中,四川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 “水十条”),着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我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加强“督政”,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各项任务开展调度、通报、督查、考核,实行环境经济政策等措施,强化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设。继续重点推进纳入规划的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城镇排水管网配套建设。
杨雪鸿透露,四川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还将效仿《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设立省级水污染防治激励资金。省财政将拿出1亿元,用于各市州水污染防治考核激励。(记者 戴璐岭)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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