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06
“退耕还林时我家种了4亩多的巨桉,没想到今天还卖了一万多块钱,如果种庄稼根本就赚不了这么多钱,政策就是好啊!呵呵呵……”尖山村村民赵昌明说着便笑了起来。
尖山村是海潮镇较偏远的村,该村多以山地为主,土壤较贫瘠,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2003年依靠退耕还林政策,尖山村4社的95户农民利用较远的贫瘠土地种植了近200亩巨桉。“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通过县局审批,合理采伐巨桉林木近1000吨,纯收入50万元,给农民带来了平均每户5263元的收入。”镇林业站站长娄安碧介绍到。
树木被砍掉之后这块地不久荒芜了吗?当笔者问到这个问题时,当地村民说“巨桉砍了可以再生,5年过后可进行二次砍伐,这样的再生循环可达3次。”听了村民的解释,笔者给村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按现在的市场价格,每砍伐一次农民可获利50万,3次下来就是150万,退耕还林果真让农民赚了钱。(完)海潮镇 朱正容 娄安碧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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