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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06

    为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7月5日,泸县司法局在泸县云龙镇召开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市司法局公律处主任科员姜康、云龙镇党委副书记郑晓波、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锡春、县司法局公律科科长乔德琼、泸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静以及泸县11个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太伏镇法律服务所以及云龙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做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锡春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坚定发展的信心,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维做到“两有”“三维”:有崇尚法制的精神,有公平正义的追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找准定位,把握正确的方向。切实做到“三个准确把握、三个坚持”,即: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空间,坚持“一手抓基础巩固,一手抓业务拓展”的发展目标;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社会化、职业化”的行业特点,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三是要加强行业管理,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四个加强、四个见成效”,即:加强业务指导,在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上见成效;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在完善执业机构自律性管理上见成效;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上见成效;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上见成效。

    参会的人员认为,此次工作交流会,不仅让大家受了一次形势任务教育,也接受了一次业务素质教育,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不负使命,履行职责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为社会群众服务。(完)泸县司法局 吴晓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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