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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工商所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0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环节,监管量多、面广、战线长,监管任务繁重。如何整合资源,建立协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凤鸣工商所认真思考,主动出击,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工商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管理路子,其做法值得借鉴。

    为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今年以来,泸州市合江县凤鸣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的探索新的监管机制、总结监管经验、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化管理。

    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乡镇政府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起着主导地位。凤鸣工商所积极搭建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定期汇报辖区监管工作状况,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薄弱环节,积极为政府出主意,想办法,求得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年初,工商所分别邀请了辖区三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工商所检查工作,零距离工作汇报,让政府领导全面了解和知晓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并结合辖区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会上,三个乡镇政府领导表示将积极支持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研究监管机制和办法。会后,凤鸣工商所积极与辖区乡镇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多次协调研究,探索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经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将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升为政府主导、工商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政府工作机制。2012年3月—4月初,凤鸣工商所辖区凤鸣镇、虎头乡、实录乡政府相继出台了《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乡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机构,乡镇主要领导出任机构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社事办、招商办、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社区(村)负责人为成员,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考评结果与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和奖惩挂钩。

    制订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

    按照《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辖区工商所承担乡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凤鸣工商所认真研究,积极履职尽责,通过多方协调沟通,制订了《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以党政办作为全乡(镇)食品安全考核单位,明确了卫生院、社事办、经发办、工商所、中心校、派出所、村(社区)、财政所等责任单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并首次将创建食品经营示范店、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抽样检测经费纳入了考核内容。

    履职到位,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部门协作也不是责任分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项法定职责。凤鸣工商所一方面积极作为,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工作,通过部门协作实行社会化管理,扩大了监管工作立体面,增强了监管力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认真履职,加强辖区食品经营行为监管,通过网格干部日常监管、工商所定期巡查、年检验照把关审查,夯实了辖区监管基础,其履职监管工作得到了辖区乡镇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截止4月底,辖区三个乡镇已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已将首期工作经费拨付工商所账户。(完)合江县工商局 傅明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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