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1
国务院9日正式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直击“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机关事务活动,并确立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7月9日新华网)
新华网原文的标题是《为“三公经费”管理戴上“紧箍咒”——我国出台首部行政法规约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笔者认为,“紧箍咒”应改为“金箍帽”为宜。在《西游记》中,唐僧管不住孙悟空,观音菩萨便送了“金箍帽”给孙悟空戴上,唐僧认为孙悟空犯错时,便念动“紧箍咒”,孙悟空痛苦不堪,便乖乖地受唐僧管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便是为“三公经费”管理戴上的“金箍帽”,如果有机关或个人违反条例时,监管执法部门才念动“紧箍咒”,也就是进行惩处。
“三公经费”的问题一直牵动着公众的神经,因为“三公经费”取之于民,公众就会关注“我们的钱都拿来干什么了”。也就是说,公众拥有知情权,当然,还有监督权。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有关“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更是加深了公众的焦虑:纳税人的钱就是拿来干这些的?
去年5月,国务院决定公开中央各部委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要求各地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由此拉开了公开“三公经费“的序幕,“三公经费的公开成为了全社会瞩目的焦点。尽管在“三公经费”的公开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这毕竟是实现民主财政和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公众有耐心等待,因为事情正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公开”解决了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问题,如何保证“三公经费”用之于民又是一个问题。为此,各类“禁”字号的文件纷纷出台,禁止公款消费高档烟、高档酒,禁止公款宴请消费鱼翅等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的“禁X办”,此举表明了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但也出现了一定的乱象,给人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感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大都以文件的形式出现,可操作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国务院9日正式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把文件上升到行政法规,给“三公经费”戴上了“紧箍帽”。相比“公开”而言,条例更能从源头上堵住不正当的“三公经费”开支,从而真正实现“三公经费”“用之于民”。而且,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作用。
当然,有了“紧箍帽”,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如何念好“紧箍咒”也是至关重要的。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完善细化具体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监督体制,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作者:胡光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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