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2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工作成效,日前,泸州市总工会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抓创新、求拓展、建机制、促深化,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办法,不断夯实“进企业”工作基础。
完善机构,健全网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坚持把“进企业”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全会动员”的要求,各级工会分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机制,下设协调组、宣传组、督察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管理网络全覆盖”的良好工作格局。
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建立工作标准机制。结合“双亮”、“三化一评价”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一是各级工会要坚持把“进企业”与工会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二是各企业工会要积极开展企业环境治理标准化建设,制定出企业环境设备配置标准、环境保洁员配备标准、环境治理标准、排污管理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工作。
强化宣传,注重交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各级工会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信息人员队伍,明确信息任务,规范信息上报形式和途径,及时报道“进企业”进展情况、活动成效以及先进典型事迹。原则上,各区县总工会每月至少提供2条动态信息,每年提供1篇经验材料或理论调研文章;各企业工会每月至少提供1条信息。
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建立目标考评机制。把“进企业”工作纳入年终基层工会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规范化考评。一是市区(县)两级工会督导组要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督导全覆盖。二是对督查中存在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县区总工会、企业工会严格按照市纪委规定,实行督查问责。三是考核逗硬,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不行动的,取消年终争先评优的资格,并暂不给予相关扶持。(完)泸州市总工会 孙璐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