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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新乐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6

纳溪新乐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图1)

纳溪新乐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图2)

社区矫正对象在敬老院义务劳动

    为督促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日前,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参加了集中教育活动,并作讲话。

    在集中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后,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谢树章强调: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明确矫正内涵,转变观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等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希望矫正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增强法律意识、改造意识,争取早日融归社会。

    在学习教育活动后,8名社区矫正人员到镇敬老院参加社区服务,帮助清理堵塞的阴沟,为五保老人打扫卫生、整理衣被等,让矫正人员感受自身的价值,增强了改造的信心。

    据悉,近两年来,新乐司法所结合本镇社区矫正人员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工作,切实让社区矫正人员从学习中受教育,从劳动中接受改造,在矫正中转变观念。截至目前,全镇已有38名矫正人员按期解矫,重新融入社会。(完)纳溪区司法局  张肇明  蒋福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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