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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用真心化解家庭纠纷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04

  廖某与梁某于2014年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女方梁某每年支付女儿抚养费3600元。但是,梁某在支付第一年抚养费后就再未履行,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起7200元的执行案件,执行人员用48小时内就冻结了被执行人财产,一个半月才执行完毕,背后的故事耐人寻味。

  快速控制财产,梁某下落不明

  收案后不到48小时,陈法官就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梁某存款7200元,本以为就此可以结案,此时却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原来,廖某与梁某双方离婚后再未联系,梁某曾经的电话已经停机。梁某为何有钱却不付抚养费?离婚的两口子怎么会连个电话都没有?最关键的问题:廖某的申请是真是假?一系列问题涌现在陈法官脑海中,这些问题都需要找到梁某才能知道答案。

  联合村委,巧寻被执行人

  为找到梁某,陈法官决定先到其户籍地寻找,发现梁某及家人因征地拆迁早已迁到外地。经过多方打听,陈法官终于在梁某原住家附近的邻居处要到了梁某伯父的电话。不料,梁某伯父却认为法官的电话是诈骗电话,拒绝“上当受骗”。在村主任帮助解释后次日,梁某主动联系了法院。

  案情转折,矛盾尖锐

  得到通知后,廖某的母亲和梁某来到法院。原来,梁某一开始还经常去看孩子,但曾经的婆婆每次都不给她好脸色看,慢慢的梁某便不愿意去看孩子了,2016年的抚养费通过银行转账转入了判决书上注明的银行卡,2017年时梁某因为照顾生病的父亲而把转款的事给耽搁了。而这张银行卡廖某并没有使用,对梁某2016年转账的事情一无所知,双方产生了误会。

  自觉被冤枉的梁某提出,自己是孩子的母亲,既然支付了抚养费,就应该让孩子每年跟单独相处几天。曾经的婆家不放心把孩子单独交给梁某,坚决不同意,矛盾再次出现。

  按法律规定,事实已经查明,财产已经控制,这个案子依法扣划3600元给申请人后就可以结案了,但是,整件事背后的矛盾确让执行法官皱了眉头,一个调解方案涌入心头。

  真心付出,温情结案

  周末,阳光明媚,陈法官驾车带着梁某来到她曾经的婆家,梁某当面支付了3600元抚养费,并当着女儿小圆的面表示,以后每年都会按时履行。随后,婆婆同意在陈法官的陪同下,让梁某带着女儿出去玩。

  在陈法官的陪同下,梁某带着女儿吃了德克士,买了新衣服,母女俩度过了愉快的一天,并在当天将女儿送回婆婆家中。临走时,陈法官赠送了小圆一支钢笔,希望她好好学习。

  分别时,梁某告诉陈法官,马上自己就要外出打工了,能在走前和女儿单独见面她很开心,以后自己一定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自己也会尊重孩子的选择,不会强行要求女儿跟着自己了。

  案结事了,绚烂的夕阳下,陈法官踏上了归途,家中的妻儿正在等着他吃晚饭……(陈晓枫 李茂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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