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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为5起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正名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2-07

  12月6日,泸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廉洁泸州”头条推出:***泸州市纪委关于公开澄清5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为全市5起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再次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群众实名举报:

  镇政府工作人员克扣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今年3月,古蔺县永乐镇永兴村9组一群众举报:2011年,永乐镇政府工作人员克扣了自己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至今都未得到。

  “听说危房改造补助名单上有我的名字,我想肯定是被克扣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举报人说。举报人在广东东莞打工,今年3月,举报人的邻居电话告知他,称看到一危房改造补助名单上有他的名字,问他是否得到了这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既然名单上有自己的名字,那5000元补助金怎么没有进入自己的账户,究竟去了哪儿呢?邻居的电话让举报人很是纳闷,他后来电话举报,请求追回这笔补助金。

  纪委监委核查:

  同名同姓混淆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冤枉

  “你好,请问你反映的永乐镇政府工作人员克扣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真实,2011年你有没有申请过危房改造补助款?”接到线索反馈后,4月初,古蔺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魏宇、孙杰联合永乐镇纪委副书记李传勇,成立调查组并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调查组首先致电举报人核实情况。与此同时,调查组人员赶到永兴村,向村党支部书记宋进军了解情况,宋进军称:“凡是名单上有的名字,都是全部补助到位了的。”

  为了进一步查实真相,调查组又到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调出2011年以来危房改造户档案资料,其中发现了举报人的名字,确实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于是,调查组又找到当年划款凭据,通过打款账号和农户身份证核实,确认当时享受危房补助款的是永兴村7组一群众,他与永兴村9组举报人同名同姓。最后,调查组找到7组的群众,证实了他已享受到2011年的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同名同姓混淆引发的一场误会,调查组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误会了各位领导,真的对不住他们啊。”12月5日,回忆起自己当时的举报行为,举报人不好意思地说。

  今年以来,被误会的不仅仅有永乐镇政府工作人员,还有合江县发改局局长李鏐工作日期间到寺庙拍风景照,损害党在群众心中形象的不实举报;叙永县叙永镇银顶村村干部扣留扶贫贷款、帮扶工作弄虚作假的不实举报等。

  开展公开澄清:

  为干部干事创业鼓足信心

  “想着每天都在为村上的发展不停奔波操劳还要被举报,当时心里确实很难受,现在澄清了,感觉如释重负,放下了思想包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全力为村上的发展服务。”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叙永县摩尼镇田义村村委会主任张雷坚定地说。

  澄清对时任泸县石桥镇党委书记郑晓波、镇长杜良仲挪用社区阵地建设款、桥梁建设款的不实举报;澄清对叙永县摩尼镇田义村村干部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不实举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事求是开展不实举报澄清。一个个心里的“闷疙瘩”被解开,鼓足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

  “通过公开澄清的方式,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实施澄清保护,不能让大胆干事创业的干部既流汗又流泪,为他们澄清一切诬告、误告和错告很有必要。”据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邓修贵介绍,今年,泸州市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暂行规定》,实施澄清保护机制为干部公开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大胆为担当者担当,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对如实检举(控告)的,应当给予鼓励和保护;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有关机关正常工作的,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采取召开澄清会、出具说明通知、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对117起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刘传福)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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