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成效初显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11

  12月6日,正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曹某通过朋友将2万元案款转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同时,3名朋友为其债务提供担保,表示在一个月内予以偿还。申请执行人泸州某小额贷款公司对该方案予以认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对曹某予以提前解除拘留。至此,泸州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执行曹某、吴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2016年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终于得以初步了结。此案是龙马潭区法院实行悬赏执行保险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后第一起被执行人被举报的案件。

  2014年,吴某因资金需要向泸州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9万元,曹某及廖某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额贷款公司多次要求偿还未果,于2016年1月诉至龙马潭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曹某、廖某连带向泸州某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借款9万元及利息。小额贷款公司于2016年7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吴某、曹某、廖某除有银行存款1.5万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吴某、曹某、廖某一直下落不明。

  今年4月,龙马潭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提供保险服务,申请执行人只需缴纳一定数额保险费,举报人则可获得十倍于保险费的举报赏金。龙马潭区法院通过多次解释说明,首批次十余名申请执行人购买了悬赏执行保险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其中被悬赏的被执行人就包含本案的曹某,其被悬赏金额为1万元。随后,龙马潭区法院对这十余名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予以同步推送,同时在被执行人住所地等地张贴公告。

  11月22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通过悬赏执行公告查找的被执行人曹某将在当天13点10分从资阳乘坐D18**号动车前往重庆,且该车次将在内江火车站停靠两分钟。接到电话后,龙马潭区法院法警联合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干警迅速赶到内江火车站,利用动车在该站停车间隙,迅速将被执行人曹某抓捕,并在当天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目前,法院正为举报人办理悬赏金支付手续,举报人将获得悬赏金1万元。(龚鹏 陈术)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