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18

大货车违反行车秩序
隆纳大队按照高速公路支队《规范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严查各类违反行车秩序交通违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工作。
2011年4月18日8时许,当隆纳高交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厦蓉高速公路隆纳段1998公里+900米(泸州至隆昌方向)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M1994*的大货车正停靠在应急车道和减速车道之间,该车未开启应急闪光灯,来车方向也未放置警示提示牌,无任何警示提示。
执勤民警遂上前一看究竟,却发现驾驶员在驾驶室内打电话,在民警上前问及为何将车停放在此处时,驾驶员称实在太累,眼睛睁不开,想休息一会儿顺便在等后面的大货车,害怕后面的大货车找不到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随后民警用现实案例对驾驶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其违法行为埋下的安全隐患一一讲解,最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完)隆纳高交大队 胡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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