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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份稽查书问责宜宾违规医疗机构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1-04-19

    记者4月18日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综合执法检查于日前结束。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分别向被查单位及所属县(区)卫生局发出了监督意见书(稽查意见书)共计24份。

    从3月下旬开始,3个综合检查组分赴各区县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新农合制度执行落实,血液安全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突查。其中,随机抽查了23家医疗卫生机构(市级1家、县级5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家、民营10家、采供血机构1家,工矿医院1家),抽查在院病人(病历)290人(份)、出院病人(病历)205份。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没有严格依法执业,有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的现象,个别医疗机构不严格落实“四合理”规定,存在滥用抗生素、激素,不严格把握住院指征,小病大治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发出了监督意见书(稽查意见书)共计24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卫生主管部门已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行为合法、规范。 (完)兰锋 刘路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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