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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山工商:实行食品安全约谈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21

    4月21日下午,合江县榕山工商所对未实施“食品安全一票通”的15户食品经营个体户下达了《食品安全约谈通知书》进行集体约谈。

    榕山工商所实行的食品安全约谈制度,规定了当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应当进行约谈:一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四是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约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二是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三是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四是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具体做法为:通过日常检查或抽检发现问题于5日内,向经营者下达约谈通知书,经营者到工商所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约谈内容以书面形式保存留档。约谈后15日内落实整改,然后接受复查。约谈由所长或分管副所长为主谈人出面,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出其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法,并进行事后监督落实。同时,工商所在约谈后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回访督察,逐一落实,直至达标。

    约谈制度体现了工商行政执法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了沟通协调、增进了解、前期预警和引导作用,强化了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通过引导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促进了企业的守法经营,对约谈后仍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监管相对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重点监管。(完)合江县榕山工商所 吴安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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