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电视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5-02
男子为耍朋友,要求母亲拿房产证去贷款;被拒绝后放火烧房。近日,内江市中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玉贵。
刘玉贵,男,35岁,家住内江市中区四合乡尖山村14社,曾因盗窃、贩毒多次被判刑。
2011年4月6日13时许,刘玉贵叫其母李某拿房产证去贷款,以便用于自己耍女朋友。被拒绝后,刘玉贵将厨房里堆放的柴火点燃。李某赶紧用水灭火,却被儿子往火堆里推。李某挣扎着跑出屋,叫来众多邻居灭火。刘玉贵又抡起锄头挡在门口,不准邻居灭火。火势迅速蔓延,并持续燃烧了1小时,造成李某家中一间厨房、四间猪舍、一间厕所被烧毁。李某下跪哀求邻居报警后,刘玉贵被当场抓获。
案发后,承办检察员到李某家中察看现场,只见家中一片狼藉。李某谈到伤心处失声泪下。她托检察员转告刘玉贵,希望儿子能改造好早日回家。(完)通讯员黄敏 李静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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