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一干部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当晚竟然再次公车私用。黄石市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后深入调查,发现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及行政撤职处分等。(凤凰资讯6月11日)
这起有关湖北黄石市一干部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当晚竟然再次公车私用的违纪案件可谓是拒不悔改,反复违纪中的典型案例,也是值得执政者深思和警醒的一起违纪案件。古人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相信作为一名官员肯定明白,但就是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很多为官者却是不以为然,时而违反。
干部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知道自己违规违纪,在被纪委约谈后仍然不知悔改,继续做违规违纪之事。对这样屡教不改,连续违纪受到处理却依然我行我素、肆无忌惮,继续踩雷触电、顶风作案的典型干部必须“零容忍”,必须严肃处理。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屡教不改”的情况呢?
究其原因,无非有这样几点,其一,视纪委谈话为耳边风,视党纪国法如儿戏,“宁灭其身而无悟”,拒不悔改,反复违纪。其二,由于违纪违规被查后所付出的代价或是成本低,让其不以为然,无所谓;其三,少数干部堕落成性、腐败成瘾,违纪乱法的“顽疾”久治不愈,心存侥幸,缺乏底线和红线意识,大错不犯却小错不断。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加强对官员的引导教育,让其心中有“戒”,这样才会让他们更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心生敬畏、行有所止。另外,应把问责惩处的“板子”打到位,达到“刮骨疗毒”之功效,才能使问题干部真正“痛改前非”。只有出重拳、下猛药,对那些屡犯不止的问题干部严肃查处,才能对这类干部起到惩戒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腐腐败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唐还真:广东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99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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