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14
“组长,你赶紧过来看看这张3600元的发票和附件清单!这张发票绝对有问题,上面没有领导的签批,而且附件上备注写的是‘母亲看病’!”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发票。(6月11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租车为母亲看病,却打着公家的幌子到单位违规报销发票,如此“孝子”让人感叹。公款尽孝,这份“孝道”其实是大大的不孝。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为人子女,向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但孝顺也是讲究方式的,要在法理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就此事件来说,为自己的母亲看病是个人消费,与公共事务没有任何联系,应该用自己的财产支出。然而,这位财政所长却不肯自己掏腰包,而是想法设法转嫁“他人”,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显然已超越了正常范围,于情于理都是大错特错。
身为政府工作人员,财政所长不可能不知道国家的财经纪律和党员干部作风的相关规定,仍大胆滥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支付个人应付的款项,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这是典型的腐败行为,不仅造成公共财产的损失,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于法难容。
当巡视组调查时,李所长“坦白”:“石头终于落地了。”,真是个大笑话,知法犯法,明明心里有愧,为何不早交代?为何非要等调查了才“坦白”?是不是不调查就装没事?说到底,还是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党员干部要不得。
其实,公款尽孝也不只是李义龙的个人悲剧,同样也反映了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和某些地方单位财务管理上的混乱。假如纪检和审计部门能大力监管,这个事件应该早就被发现。假如镇单位领导能履职尽责,核实把关公款账目,恐怕李义龙也不敢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因此,在此事件中受处分的不应止李某一个人,其他相关人员也难辞其咎。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通过此事件,都要吸取教训,作为党员干部应时刻心存敬畏,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要心存侥幸。监管部门更要切实履职尽责,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武曦:湖北武汉市一环路南段139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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