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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积“赞”兑奖难 泸县工商介入补发“奖杯”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16

  当微商营销风靡全国,谁没遇上“微信点赞得礼品”的事儿呢?5月中旬,泸县消费者熊某参加了县城某“城市宝宝”商家发起的“微信积赞得奖品”活动。商家发布了微信营销推广消息称:“只要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免费领取杯子”。熊某集齐点赞数量后,前往该商铺领取杯子,该商家员工却答复称“每天只能领30个杯子,且要在下午3点才能领取”,并没有向她解释具体原因。

  没能现场领取奖励的杯子,熊某十分郁闷,回想起当初该商铺的微信推广信息中也没有明说“集满赞后有时间或数量等限制”,顿时感觉有点被忽悠了。于是,熊某于5月31日向12315热线申诉,要求商家道歉或从微信公众号发布道歉声明。

  泸县工商局福集消委分会联系了解熊某的相关情况后,向涉事商家核实该次微信宣传情况。原来,该店铺发布微信推广信息时,并没有预料到会出现“参与活动人多,免费领取的杯子准备数量不足”的情况。消委提醒该经营户应该诚信经营,要及时兑现已作出的承诺,督促其联系熊某妥善处理。

  该店铺提出了临时解决方案,决定对已经满足“点赞28个,免费领取杯子”条件但尚未领取杯子的消费者,先打欠条,而后在6月份统一凭票领取杯子。6月15日,消委人员电话回访人熊某时,她表示已经凭欠条在该商铺领取了“奖杯”。

  工商部门提醒: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在用微信推广宣传的时候,避免出现“说得到却做不到”的失信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影响自身社会信用;消费者在“点赞赢奖品”时,既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又要注意保有相关操作记录,一旦利益受损,就及时寻求维权。(陈香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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