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6-18
今后,在宜宾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络经营者必须“亮照经营”了。17日,记者从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10日,该局已为辖区内257户经营性网站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在网购时,只要点击网站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就能查询到该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有助于安全消费。
网络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主体迅速扩大,网购安全成为困扰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难题。今年以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网络户口的数据管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发放和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有效链接的日常监管工作,将网上虚拟的交易主体还原为现实生活中企业,全面推动网络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使网络交易更加安全、更放心。
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是指网络经营者依法在其经营网站(网页)上使用工商部门发放、不易仿冒、具有显著特征、用于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图标,是网络经营者在网上的“身份证明”。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均需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并且在其网站(网页)醒目位置“亮照经营”。与此同时,消费者在网购时,可通过“工商网监”电子标识链接出的企业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企业信息就可以判断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这样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
“企业可自助到四川网络交易监管网http://www.scgswljg.v.cn上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据翠屏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链接标识使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的样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电子链接标识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目前,翠屏区辖区内需要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经营性网站有263户,已有257户完成申领。今年1-5月,翠屏区工商局共新建档网络经营户75户,发放电子标识66户。
“翠屏区辖区内有自营网站的企业或法人都需要申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淘宝网、微信公众号等开网店的目前暂不需要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因为网店无法自行加载外部链接。”翠屏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现“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并继续以原主体名义从事网络交易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站(网页)已关停的;因技术原因,网络经营者无法将电子链接标识在开设的网站(网页)上使用”三种情形的,不得申请电子链接标识。
工商部门提醒喜爱网络购物的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有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商家购物,这样会更安全放心。同时也提醒网络各经营主体:要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依法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按规定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否则,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相关处罚。
温馨提醒:网购时这些可作为维权证据
翠屏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消费时,以下这些可以作为维权证据:一是反映法律关系形成的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购物合同、电子交易单等;二是反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三是能够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如损失清单、现场勘查记录等;四是购物前通过聊天工具保留下来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五是电子邮件;六是经营者发布的虚假广告证据;七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照片、录像、手机短信、证人证言等。(记者 郭晓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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