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6-06-21
海事人员检查玉龙湖船舶(泸县海事处供图)
海事人员检查凤凰湖船舶(纳溪区海事处供图)
凤凰湖景区(资料图)
6月4日,四川广元市境内的白龙湖上一艘两层游船翻船沉没。事发后,不仅广元当地开始对游船展开检验检查,几百公里外的泸州也开始对景区游船进行检查。记者从海事部门了解到,目前泸州较为大型的旅游客船主要集中在泸县玉龙湖景区及纳溪凤凰湖景区。经过排查,凤凰湖景区游船可以放心乘坐,而玉龙湖景区因未公司化经营问题需暂时停运。
进入汛期以后,水上安全隐患加大,不仅是景区船舶,所有客渡船都成为重点监控对象,泸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采取系列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打造水上安全“泸州样本”。
景区旅游客船
集中在玉龙湖和凤凰湖
泸州地处长、沱两江交汇之处,加上支小河流及水库景区的湖泊,载客船及游船不在少数。由于是在水上“行走”,安全问题一直都受到各级各部门及景区的重视,特别是在几次血的教训之后,“水上安全”更受重视。在广元游船事故发生后,泸州立即开始对旅游客船进行检验检查。
在泸州,几乎所有涉水的景区内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旅游船舶和游览船舶,有的只供三两人乘坐,有的则可供十人以上同时乘坐。据泸州市地方海事局统计,全市由海事部门检验发证的旅游客船主要集中在泸县玉龙湖景区和纳溪凤凰湖景区。其中,泸县玉龙湖景区内前期在运行的旅游客船有5条,人力渡船10条;纳溪凤凰湖景区内有旅游客船2条,人力渡船2条。
检查结果
玉龙湖游船暂停经营
记者了解到,在海事部门对玉龙湖及凤凰湖景区船舶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部分问题。“首先是我们要求旅游客船和客船公司化经营,目前来说,凤凰湖景区是达标的,但玉龙湖景区还未达到标准,我们告知了其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其停止经营,直到整改完成。”据泸州市地方海事局安监科科长聂跃辉介绍,玉龙湖景区的旅游船目前停止经营,游客前去旅游时暂不能乘坐。
检查过程中,海事局(处)执法人员还发现,景区的机动旅游客舶都还未设置船载3G视频。“现在我们长、沱、赤水河等江河的机动客船都已经全部设置了船载3G视频监控,但是景区的机动旅游客船还没有,因此我们也是要求他们设置。”
在汛情传递方面,在广元沉船事故发生以后,泸州各个区县海事处及涉水部门所发送的天气、水文信息须确定通知到公司和人头上,确保信息真正传递到位。
加强值守
乘客上船勿忘穿救生衣
记者还了解到,除景区船舶需加强管理外,在此次检验排查中,泸州也将客渡船舶纳入了行列中。“我们的建议是将所有渡口都纳入公益渡口和政府财政中,这样做对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聂跃辉说,近日泸州籍的所有客渡船都在对稳性进行重新校核,从目前反馈结果来看,都没有大的问题存在,所发现的小问题也要求及时整改。“在把信息传递、应急值守上还需继续加强。涉水单位主体责任必须落实。”
对依靠船舶出行的乘客,海事部门提出了建议。“坐船的乘客一定要穿救生衣或者拿好救生板,如果发现船员有超载或者是其他危险驾驶行为,可以拨打12395向海事部门报警,我们到现场进行核查后,会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聂跃辉说,在渡口或船舶上,都有“六不发航”提示,乘客可根据上面的内容来确定船员是否违规。
对于行船的船员,聂跃辉也特别提醒需严格按照“六不发航”标准行船,船员在思想上也需时刻警惕。“我们要求船员对船上人员、天气、水文情况都仔细掌握和提高警惕,这样能更好地避免事故发生。如果不幸落水,还需注意保存体力,待到合适时机趁机呼救或是游往岸边。”
泸州路子
汛期前船舶船员迎考试
据了解,在目睹和经历了水上安全事故后,泸州痛定思痛,开始制定自己的一套方法,走自己的路子。
“我们要求辖区内所有客渡船在汛期前必须进行汛期附加检验,看船舶适不适合在汛期内运行,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可继续运行。”聂跃辉说,不仅如此,在对船员的培训上,泸州也有一套自己的办法。“机动客渡船技术船员在汛前都要进行客渡船船员汛前安全培训,培训完毕后还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才可以上岗,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谈及这套只有泸州才使用的办法,聂跃辉坦言,“效果不错。”(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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