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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今年汛期可能发生洪灾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09

    记者近日从泸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据气象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预测,今年汛期,流经泸州市的沱江可能出现中等洪水,长江上游地区为中等或中等偏高洪水;而南面山区7月下旬至8月上旬可能出现20余天的持续干旱。对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防汛抗旱的责任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准备,以掌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据了解,由于山洪地质灾害预测比较难,同时,泸州市地质构造复杂,坡陡谷深,属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全市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798个,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人数达3.3万,防灾形势严峻。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

    加强工程建设,提升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能力。强化基层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灾害群防群控能力。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群测群防体系,强化应急机制,提升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能力。

    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应准备。抓好水库、水电站防洪安全工作,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安全管理,统筹考虑城市外洪内涝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避险和自救能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予整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将责任制落实到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生险情,堤防、水库防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组织抢险救灾,并根据雨情汛情和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及时转移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涝灾害威胁区的群众,落实转移避险措施。

    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情、灾情上报制度。对防汛值班中脱岗、信息上报不及时而导致贻误抢险时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周松柏 记者 简放鹏 实习生 阮春华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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