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13

5月13日上午,泸县人民政府召开第14届第49次常务会议,会前对新颁布实施的《人民调解法》进行专题学习。县委副书记、县长谭光军,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有关领导和部分县级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按照会议安排,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何传江从《人民调解法》的历史背景、出台意义、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讲解。学习结束后,谭光军县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善于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为调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完)泸县司法局 冷泽树 王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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