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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建立执行悬赏举报制度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5-19

  昨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十大案例,决定采取被执行人悬赏制度、强制报告财产等十项措施惩治规避执行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执行主体隐匿、执行财产隐匿、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诉讼或仲裁、滥用公司法人制度行为等6类规避执行行为,被作为重点打击对

    象。“建立悬赏制度,对举报人的奖励将由被执行人支付。”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时小云说,在执行过程中,由申请人提出或依职权、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奖励公告。一旦线索真实,并取得执行效果,举报人就将获得奖励。虽然现在对于奖励金额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就目前执行的惯例而言,百分比多控制在举报执行财产的15%左右。   (赵兴军记者肖翔)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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