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20
目前,泸州市合江县档案局2018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扫描工作已全部结束。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馆藏所有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对接的总体质量必须进行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数据总量的5%,合格率不得低于95%。

为切实做好抽检工作,提高今后档案提供利用的查全率、查准率,合江县档案局全体职工参与对已完成的数字化档案进行抽检。
一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局职工抽检任务数10卷/人;二是明确纪律,及时落实,做好档案实体交接登记工作,在查阅大厅监控下开展抽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三是发现问题,如实记录,责成数字化加工单位及时修正,最大限度减少错误率,确保数字化处理通过验收。(赖春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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