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改革开放推进泸州社会保险工作成就辉煌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25

  泸州市社保局成立于1986年,是改革开放春风孕育而生,到今已走过了32年历程。32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社会保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地不断改革发展为各类从业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育有所补梦想成真,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展示了社会保险是人民的保护伞的巨大生命力。

  一、32年砥砺前行,社保事业成效喜人

  (一)养老保险不断发展。泸州市社保局成立初期开始在506户国有企业开展合同制工人和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1990年又在252户集体企业中开展基本养老保险。1992年养老保险由市级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1995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和省政府川府发〔1995〕1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不断改革发展,到2018年8月,全市企业类参保人数达95.21万人,是建局时参保人数5万余人的19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于2009年12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批复,我市分四步走,于2012年底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8年8月,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70.32万人。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朋友享受到了城里人的同样待遇。从2014年10月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到2018年8月参保人数到达12.03万人。

  到目前,基本建立起“社保政策全覆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从政策上实现了全覆盖,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77.56万人,老有所养变成了现实。

   (二)养老待遇发放稳固夯实。自1986年实施养老保险,参保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由企业代发,由于企业的效益不确定,退休人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从1997年起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两个确保”的要求,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当年发放率达35.78%,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从2002年至今,社会化发放率巩固在100%。养老金发放人数由建局时的1.58万人,到现在的37.9万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已增长了近24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由当初(1986年)的79.57元,现在平均达到1962.1元,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增长了25倍。

  (三)工伤保险发展迅速。为了有效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伤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泸州市社保局于1992年开展工伤保险,当年只有241户企业、2.19万人参保。到2018年8月,全市(含四县三区)参保企业职工达19.95万人,参保人数是原来的9倍多。近年来,工伤保险进一步改革发展,已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到2018年8月参保人数已到达8.57万人。目前,全市积极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业务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和控制经办风险的举措,不断优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提高经办服务质量,以满腔的热情继续深入地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改革发展。

  (四)生育保险稳中求进。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泸州市社保局于1993年开始在两个县、241户国有企业2.2万人中开展生育保险。到2018年8月,全市(含四县三区)企业参保职工达19.96万人,是过去的9倍多。近年来,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发展到机关事业单位,到2018年8月参保人数已到达8.2万人。生育保险事业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医疗制度改革首开先河。泸州市社保局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于1996年承担泸州作为全国第二批57个医改扩大试点(全省首批两个试点)的城市之一。此项改革于1997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截至2001年6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138983人(企业62647人、机关事业单位76336人),完成了当年全年目标任务的85.3%。从当时实施情况看,医改解决了职工的基本医疗,减轻了企业的压力,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的浪费,深受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和广大职工、退休人员的好评。2001年7月,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泸州市社保局分离了28人,组建了泸州市医疗保险中心(现市医保局),自此泸州市社保局将医疗保险职能移交市医保中心进行管理。

  (六)退休管理服务与时俱进。长期年来,泸州市社保局始终把为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和神圣职责,为了抓好退管服务工作,先期是市、县(区)社保局直管或建立各级管理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并以大中型企业为依托进行管理,退管工作坚持开展全市性、片区性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多种形式的文体、节日慰问活动,每年发放了慰问品,并走访慰问高龄(八十周岁)、孤身、因工致残的离退休人员等。到2005年,按中央和省上的要求,进行社会化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全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0%左右,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8%。党的十八大以来,泸州市社保局加大改革力度,使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再上台阶。而今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和社区管理服务率双双达100%,参保退休人员的老有所乐已成现实。由于泸州市退休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先后被国家、省、市授予先进集体。

  二、32年开拓创新,社保事业亮点纷呈

  32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泸州市社保局心系民生、开拓创新,年年都有新举措、年年都有新贡献,多项工作跑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各市州及省外有关单位考察调研的典范,多项工作在全省交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社保民生服务日新月异

  社保服务牵动千家万户,32年的发展,传统的社保服务部门已经转化为了窗口服务,现在更是逐步将窗口服务搬到了群众的“家门口”。

  1.服务窗口整合入驻了政务中心。泸州市社保局为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于2010年将服务科室整体入驻了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又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8个科室分设14个便民服务窗口。为打造“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贴心窗口,实行局领导每月轮换到大厅,每天坐班在“窗口”的服务制。同时轮换选调人年轻、业务熟、服务好的职工到“窗口”临柜工作。还围绕 “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等主题,开展优质服务示范活动,确保了“窗口”优质服务形象。泸州市社保局服务方式的便民化,受到群众的锦旗和感谢信,多次被评为了省、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

  2.五大险种开始了统一征收。2015年,泸州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厅、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了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和稽核工作。从2016年1月起,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统一征收,全市统一由社保局经办,就业局和医保局抽调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统一征收窗口。并开发了“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软件,建立制度职责、出台操作流程,统一开展征收工作。自此,泸州市打破了过去“五险”征收由三个经办机构之间业务分立、数据不统一的格局,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集中管理“五险”基础数据、优化改造并统一征收流程,更加方便了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

  3.社保窗口下延到了群众家门口。为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泸州市社保局创新推进社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延,自2014年起将六大类23项社保业务下延到乡镇(街道)、社区联网实时办理。把社保服务窗口直接“搬”到了群众的“家门口”。实现了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家门口“可参、可缴、可查、可领、可转”。2015年,实现了全市所有143个劳保所、293个社区基层服务窗口100%全覆盖,所有下延业务打破区域限制,实行全域办理,群众可就近在全市任意一个基层点办理社保业务。2016年7月起,又新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查询服务。同时结合基层经办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简单、易用、安全为核心开发基层经办业务系统,全程杜绝手工录入,“读卡、选择、确认”三个步骤即可完成业务经办。使基层经办人员“容易用、办得好”,使办事群众“方便、快捷又省心”。该项工作领先全省,多次在全省大会上做经验交流,并吸引了各地市州前来观摩调研。仅2016年,社保业务延伸基层办件量达37.2 万笔,基本实现了“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工作目标,让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参保缴费不出乡、待遇领取在家门”的服务,老百姓称赞道:“党的政策就是好,家门口都能办社保”。2018年,泸州市社保局进一步巩固社保业务下延成果,在继续实现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基层全域经办基础上,为促进社保卡应用,又完善下延业务,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改为社保卡领取的银行账号变更业务下延到乡镇(街道)、社区办理。按方便快捷、风险可控的原则设计业务办理程序,退休人员提供本人社保卡,在读卡器只需轻轻一刷即可完成账号修改,全程无需也无法手工录入或修改,实现了账号修改“零风险”。2018年1-11月,全市乡镇(街道)和社区下延业务办件量就达36.2万笔,缴纳社保费5.2亿元。同时,今年又开通同城通办业务,泸州市的参保群众,可在任一社保经办窗口都可以快捷办理业务。

   (二)以民为本,改革发展,社保经办模式推陈出新

  泸州市社保局的社保经办模式紧随人民群众的需要、事业的发展,不断改革和创新,让经办模式更加智能和便捷,开拓了社保服务新领域。

  1.手机APP和微信社保服务到天涯。泸州市社保局运用互联网思维,拓展服务渠道,创新“互联网+社保”服务模式,于2014年开通了“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和微信服务。并不断完善“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和微信服务功能,使市民使用智能手机于“掌上”就能快捷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和个人社保权益信息查询等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受到广泛好评。特别是为适应群众支付方式多样化需求,顺应时代发展,“智慧泸州社保”缴费渠道除了传统的银行卡缴费外,又推出微信缴费、扫码缴费。实现“只需扫一扫,足不出户缴社保”。截至2018年11月,“智慧泸州社保”平台使用量已突破250万人次,6.17万人通过手机缴纳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3.72亿余元。

  2.“社银一体化”服务到了家。2017年,泸州市社保局为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解放思想,自主创新,与银行合作开展人社公共服务“社银一体化”,利用金融平台更好地为参保单位提供“最多跑一次”的便捷服务。首期先与泸州市工商银行试点,在工行泸州自贸区支行开设“社银一体化”社会保险服务专柜,免费为企业提供人社服务。目前“社银一体化”可授权经办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而大多数业务,一是开展银行代办企业社保业务。包括办理金融账户完善社保登记信息业务、企业注册社保开户一站办理、参保人员申报审核等社银综合业务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等一揽子业务,授权经办的业务实行全市通办。二是结合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与银行共同搭建社保自助服务平台。在银行设置社保自助服务区,申领社保卡立等可取、扫码缴社保医保、社保自助查询缴纳养老医保费、查询打印个人对账单等个人自助业务。随着社保业务推广进度,我局还将在全市建设更多的“社银一体化”网点,更加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大力推行“简化办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移动办理”,最终实现“不跑是常态,跑路是例外”。

  3.社保自助服务24时不打烊。为了更方便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泸州市社保局大力推广“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应用,在社保局网站上设立“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泸州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及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如缴费工资申报、参保人员增减、缴费登记开具社保征集通知单、信息查询等。“网厅”的设立,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社保信息化服务,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轻了用人单位往返社保局的劳顿之苦,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办事成本。2018年6月,全市参保单位使用率已达到90%。2016年,泸州市社保局以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办理服务为目标,创新开发“智慧泸州社保自助服务”系统,在社保大厅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内设置“智慧泸州社保”一体化自助机4台,24小时供群众查询和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同时统一对7个区县各配备了4台自助一体机,放置在各自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另外各金融网点也安装了自助一体机。参保人员通过一体机自主操作,即可完成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社保权益记录信息查询,特别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包括打印个体缴费发票、参保缴费凭证、个人参保证明、个人账户对账单等,让群众体验到个性化的自助服务,减少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排队等候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从2017年10月推出不到两个月时间,就有3.6万余人次使用,打印了1836份各类社保凭据,办理了1440笔缴费,合计缴费金额785.8万元。截止2018年11月,已有5.28万余人次使用自助机办理业务,打印了1.59万份各类凭据,办理了1.63万余笔缴费,缴纳社保费1.15亿余元。

  4.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便捷利民。2018年,泸州市社保局为进一步方便惠民,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取消了集中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便民举措。除对居住在市内的人员采取持就近在社区认证;对年老体弱、常年卧床、行动不便的,采用工作人员上门认证外,探索试行“委托认证”的新举措。即对泸州市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在省外异地居住,在“部中心、省级异地协查平台”尚未开通、当地有关单位不配合或由于自身身体原因造成认证困难的,委托泸州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代为认证。由委托人填写《泸州市省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委托书》提出书面委托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凭以上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养老金发放地的社保局,填写《泸州市省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被委托人承诺书》,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这些便民认证举措的推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支持和赞誉,截止2018年8月,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率已达98.4%。到2018年底,泸州市还将运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手机和乡镇、社区配置的“社银一体化服务终端”实现自助认证。

  5.社保政策宣传深入人心。长期以来,泸州市社保局采取到社区、下农村、进军营等摆摊设点、散发资料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站等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还利用全民参保登记、创建文明城市、扶贫、走访慰问等形式送社保政策到群众家里。近年来,泸州市社保局创新宣传方式,组建了由12名人年轻、业务熟、文笔好的职工组成信息宣传小组,负责采集、编辑并通过“智慧泸州社保”公众号推送群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平均阅读量和点赞量均居泸州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前列,“智慧泸州社保”WCI(微信传播指数) 连续排名56个市级部门政府微信公众号的首位。同时,泸州市社保局还注重社保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自2012年以来,报省的社保政务信息报送数和采用数均居全省前三位。

  6.社保扶贫助推社会发展。2018年,泸州市社保局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拓展社保服务功能,实施社保扶贫,并将社保扶贫纳入目标考核内容。通过明确目标、安排专人、沟通协调、共享信息、加强核对,全面掌握了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确保了政府为贫困人口代缴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行,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把社保扶贫落到了实处。截至2018年8月,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口共129022人,其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48810人、低保对象 77543人、特困人员2669人,目前已为129022人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代缴任务的100%。

  (三)防控为主,保障民生,基金安全管理措施精进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贯穿于社保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泸州市社保局从初始的人工防守监督,精进到利于信息系统防控,使社保基金安全更加有了保障。

  1.强化内部控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泸州市社保局自建局到今始终把社保基金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三项举措,强化了内控、确保了基金安全。一是再造征收经办模式防范基金风险。泸州市社保局打造网络经办平台,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再造征收业务经办,减少人工干预,有效防范了基金违纪违规案件的发生。通过流程再造,推进业务下延,防范基金风险,通过网上经办,减少人工干预,控制基金风险,通过统一流程,规范区县操作,降低基金风险。有效杜绝了基金风险的发生。二是再造基金财务流程防范基金风险。泸州市社保局与时俱进地再造了基金财务管理流程,实现了银行系统与财务系统接口和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接口,保证了银行、财务与业务数据的三统一。三是再造审计监督方法防范基金风险。为落实基金监督,泸州市社保局采取了“四看”的监督举措。即:坚持现场监督,监督注重“全面看”、规范制度流程,监督注重“系统看”、重点业务控制,监督注重“重点看”、明确责任监管,监督注重“回头看”。通过这些措施社保使基金管理及业务经办能够在更加有效的监督约束环境中健康运行。2015年8月,在省局召开的在全省社会保险局长工作会议上,泸州市社保局以《再造业务流程、加强内控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泸州市社保基金安全工作情况介绍》为题,交流泸州加强内控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方面的工作经验。

  2.业务财务银行“一体化”,管控社保基金。为了更好管控社保基金安全,泸州市社保局于2016年与银行联手,创新打造了“社银直联”平台,使社保的业务、基金财务系统与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实现实时联网对接。通过“社银直联”平台,相当于把银行搬进社保,既可快速实现社保基金的征收和支付,同时社保利用自身财务系统又可以自主完成对其银行账户的查询、转账、资金归集、信息下载等功能,并在财务系统中自动登记账务信息,避免了以往财务系统、网银系统两次人工操作的过程。不但减少了原基金征收银行代收、代扣数据传输时间,而且减少了出错机率和对账时间,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社银直联”平台建成后,实现了业务、财务、银行数据的无缝对接,三者数据环环相扣,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系统自动化处理,将经办风险降低到了最低,彻底解决了业务、财务、银行数据“三张皮”的问题。目前全市已有8个社银一体化网点,其中工行6个网点(4个县以及江阳区、龙马潭区)、建行有2个网点。2018年,泸州市社保局完善了创新打造的“银社直联”平台功能,解决了由于银行数据传输、社保财务业务对账,单位缴费后不能及时得到基金票据等问题,实现了缴费发票单位“立等可取”。此举将经办风险降低到了最低。同时对银行代扣代收社保费服务进行全面升级,借助银行网银系统、网点自助设备等金融信息化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等服务。“银社直联”使不同需求的群众有了更多便捷社保服务的选择。

  3. 创新开通“社会保险票证查验系统”。泸州市社保局针对社会上不断出现的社保基金专用发票和社保证明造假现象,勇于改革创新于2017年9月起专门在社保局网站开通“泸州市社会保险票证查验系统”。通过互联网为包括政府采购中心等职能部门在内的社会公众,开放对全市社保局提供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发票、参保个体人员(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参保单位《四川省单位(个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四类社保票证的在线查验真伪功能。单位或个人只需在查验系统页面上简单录入社保票证上打印的随机验证码,即可直观地查看票证的原始真实信息,以确定该张票证的真伪。到2017年底,泸州市社会保险票证查验系统已提供了600多笔社保票证查验,其中市住建部门反馈通过查验系统核实了45笔假发票假证明。泸州市社保局已将发现的制假线索和材料报公安经侦部门处理,并把使用假发票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报列我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有效遏制了假发票假证明的现象,防范了社保信用和潜在的基金安全风险。

  三、32年奋发有为,社保工作喜获荣誉

  泸州市社保局自建局32年来,奋发有为,获得诸多荣誉,据不完全统计,已先后荣获全国、省级等荣誉120余项,特别是自1996年至2017年连续被省社保局考评并表彰为“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又被四川省委表彰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当年泸州的市级机关单位仅两家)。泸州市社保局自建局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工作中的汇报、经验总结等材料,历年获得省厅、省局领导的肯定,在每年的全省社会保险局长会议及有关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都大会和书面交流,数十篇工作论文(调研文章)荣获各级等级奖。

  泸州社保32年的历程,铸就了32年的辉煌,给泸州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老百姓的幸福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泸州市社保32年的历程,创造了社保改革的奇迹。而今泸州市社保局的全体职工将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气概,继续深化改革,砥砺前行,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勇往直前,再创奇迹。(完)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