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23
本月,经周胜喜申请,法院将镇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周胜喜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最高院限制“老赖”消费的相关规定,会进一步向法院申请,限制长甸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的消费等相关事宜。(6月23日新华网)
俗话说“欠债不钱天经地义”,然而,当镇政府欠钱不还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消息一出,的确让公众瞠目结舌。官员作为社会的脊梁,民族的栋梁,却欠钱不过、失信于人,作为“最坏的示范”,损坏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更伤了民心,让法治建设“很受伤”。
据报道所述,周胜喜与长甸镇政府签订合同,合同里约定周胜喜享有厂房的部分债权,但钱却被别人拿走了。经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长甸镇政府赔偿周胜喜247万余元,并从1997年11月30日起承担相关利息及逾期付款的责任。案情事件清楚,责任清淅,判决明确,作为涉事镇政府理应严格依法办事,给付赔偿,本就可以妥善解决。
然而,却缘何至今未执行,甚至上演了镇政府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悲情剧”。原因很简单:涉事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因为没钱,无法支付。政府没钱?的确很难让公众相信,从2003年至2016年,整整十多年的时间,基础建设、民生工程哪样不需要用钱?如果有钱,缘何不还?归根结底,还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
受片面追求GDP,数字政绩观的影响,个别官员大肆上演“新官不理旧帐”的“情景剧”,对政府所欠债务能拖就拖,疑难问题难绕过就绕,盲目追求个人政绩,追求短期回报,在“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花心思,下血本,挖树栽花,以求赢得好政绩,好名声,费尽一切心思,为自己升迁攒够筹码。如此循环政绩便上演了负债累累的地方债务,成为了基层发展之痛。
然而,“官赖”不只是个“黑色幽默”,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度重视、对照检查,反思反省,引以为戒,更拉响了加强干部监管的警钟。不论是周胜喜案件中莫名蒸发掉的债权,都难逃腐败的嫌疑,而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背后,有懒政之嫌,更拷问担当之责,给法治建设添赌。
要想根治“官赖”这个错位的“怪胎”,既需顶层设计,又需刚性约束。首先,加强党员干部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端正“官念”是前提;其次,树立鲜明的用人风向标,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指标,才能让干部永葆初心,服务为民;最后,加大干部监管,加大干部离职审计的深度与力度,严格执行干部终身制负责制,高扬处罚的利益,让党员干部对作出的决定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让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甩开膀子,做出样子,挺起法治建设最坚强的脊梁。(王鸣镝:四川泸县福集镇祥和路74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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