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25
为快速响应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6月23日,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泸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演练按预定方案进行:6月23日14时许,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一辆公交车在二级路行驶途中突然燃烧起火,车门因故障无法打开,车厢内冒出浓烟,要求快速处警。”接警后,大队6名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协同公交车司机施以外力开启车门,然后分组进行同步救援:一组紧急疏散车上被困乘客有序下车到达安全地带,另一组手持灭火器喷灭车上火源。险情处置完毕后,交警划好警戒区,拉好警戒带保护现场,完成救援演练。(游佳鑫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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