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26
泸州市纳溪区编办以“换届年”为契机,依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举措,注重审核程序和审核结果应用,切实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
一是规范程序,“严”审核。遵循“多渠道、全方位、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派审核组、下达审核通知、发布审前公告、被审核单位进行总结和自查、召开会议、组织实施审核、形成审核报告的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对每个环节加以规范,力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公信力。
二是把握内容,“准”为实。重点了解部门推进机构改革的情况,包括组织实施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情况。与机构编制年报、实名制信息库等进行比对,核实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情况。全面了解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擅自设立(分设)、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超编用人等违纪行为。
三是审核形式,“灵”活用。会同纪检、信访、财政等部门,并征询区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的“调查取证”,确保审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坚持对审核对象机构编制履职情况开展民主测评,坚持班子个别访谈、中层和下属事业领导集体座谈等形式,充分扩大民主。
四是审核结果,“用”为重。将审核报告作为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审核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形成综合报告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参考。(苏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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