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6-06-30
两人之间产生纠纷后相约“解决”,没想到竟发展成为一场十余人参与的械斗,并且有人还持枪射击!近日,自贡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这伙人分别领刑。
解决纠纷 持枪射击
郑光和程明发生矛盾,一直耿耿于怀,想找机会跟程明算账。2015年4月23日下午4点过,郑光联系吴天和程明二人,约定好了见面地点,想就此前的恩怨进行了结。
相互约好后,郑光手持军刀,叫上六个朋友,气势汹汹地来到见面地。此时的吴天和程明知道郑光等人来者不善,也作好了充分准备,各持一支枪而来。见面时,郑光率先持刀冲向吴天、程明。吴、程二人也不示弱,提抢迎面就上。郑光等人见对方有枪,心中有些害怕,赶紧撤离。但是,吴天、程明誓不甘休,紧紧尾随在后。就在郑光等人撤离过程中,吴天朝其脚前射了一枪,虽然没有击中要害,但是郑光等人担心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赶紧报了警。
借来枪支 经过改装
见对方报警了,吴天、程明立刻逃离现场,并在途中电话告诉朋友唐明他们用枪打伤人的事,希望唐明把枪带到其他地方藏好。
几天后,吴天、程明被警方抓获。警方经审讯了解到,两人当日所持枪支为借来的,是两把射钉枪,借来后经过了改装。经鉴定,两支枪均系以火药为动力,被认定为枪支。
法院判决 分别领刑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郑光、吴天、程明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余相关同伙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运输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
法院审理认为,郑光的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吴天犯寻衅滋事罪,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程明犯寻衅滋事罪,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郑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余同伙也相应领刑。(文中人物系化名)(吴迪 记者 池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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