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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检法三家共同研讨醉驾刑案办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22

泸州公检法三家共同研讨醉驾刑案办理(图1)

    为做好《刑法修正案(八)》危险驾驶罪有关法律规定的贯彻实施,规范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查缉、办案程序操作和证据采集,5月1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三家单位齐聚市交警支队,就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进行了座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蒲卫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琦,市公安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陈永全,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辜继杰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舒建平主持。

    会上,泸州市公安局副支队长吕刚就支队近期酒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与会领导作了简要汇报,政工监督科负责法制的副科长孔朝晖详细介绍了《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办案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随即提出了本次座谈会的具体座谈事项。随后,各单位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纷纷围绕座谈主题,就检验标准、证人证言和强制措施的采取等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探讨,并提出了指导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陈永全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醉驾案件;二是要抓住核心证据和基本事实,全力做好酒驾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三是要提高办事效率,快侦快结,力争最短工作日内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从内部调节和外部协作两方面入手,全力保障案例的顺利办理;五是要在政策的正确把握下,抓住典型进行大力宣传,以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辜继杰也对全市下一步治理酒驾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了查缉醉驾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意外事件。(完)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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