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15年前的借款信用社说还没还完

川南在线2010—2019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1-05-24

    4月底,泸州花木老板伍定权准备向当地信用社贷款。但信用社表示,他有一笔钱没有偿还清,无法向其放贷。伍定权昨日表示,因为他租用的苗圃被纳溪区渠坝镇政府收回,“镇政府曾多次表示,会给我清偿这笔贷款。但没想到的是,15年过去了,挂在我账上的这笔钱,仍没还清。”镇政府表示,贷款已结清。信用社则称,伍定权还欠过期息18000余元。

    1994年,伍定权和当时的渠坝乡签订了为期25年的承包合同,承包该乡8.2亩土地种植果苗,并向渠坝信用社借款5800元。两年后,渠坝乡农技站站长黄德界要求和伍定权解除承包合同。对于伍定权的损失,黄德界口头承诺,伍定权之前在信用社等处所借的钱,悉数由农技站“捡底”。

    2006年5月,渠坝信用社告诉伍定权,他12年前曾在信用社贷款5800元,现在光利息就有1.8万元。“如果不尽快偿还,信用社将直接起诉。”当年10月27日,纳溪区纪委副书记余云江、渠坝镇党委副书记唐正平等和伍定权进行了座谈,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这份纪要表示:“本息不再由伍定权承担,由镇政府还款并完善有关手续。”

    渠坝信用社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伍定权仍欠信用社18000余元,“本金和正息,渠坝镇政府都还清楚了。这18000余元,主要是过期息。”

    渠坝镇财政所龙所长明确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早在2010年,镇政府就已将当初伍定权所贷的5800元本息全部还清。(完)张柄尧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