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25
泸县法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审判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县委“两个加速建设、两个积极推进”发展大局,努力保证司法公正,为泸县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开发区提供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贯彻县委决策
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对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清醒的认识,对县委“两个加速”以及“两个加速建设、两个积极推进”等发展思路都及时组织院党组和全院干警传达学习,要求广大干警在审执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履行审判职能,200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127件,审结14671件,结案率为96.98%。其中87件刑附民案件的民事部分均调解审结;民商审判调解结案率为84.83%;行政审判协调率达93.86%;执行和解率为31.1%,且和解后自动履行率达100%。仅有上诉案件404件,占已结诉讼类案件的3.16%;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38件,占上诉案件的9.40%,占诉讼类案件总数的0.33%,相关指标均居全市前列,历年考核均为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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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四好”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院党组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13次,班子成员每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推进了学习型法院建设步伐。二是科学划分班子成员分工,使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更具体,职责更明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形成决策,自觉执行。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并坚持定期不定期查岗,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双向选择,促进了人员优化组合,充分挖掘和发挥每一名干部的自身特点、优势,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党团支部班子机构健全,党务和团务工作成效明显,多次受到机关工委和团县委的表彰。
四、扎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泸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十分注重廉洁自律工作。自觉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等规定,进行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和每名干警签订了《法官家庭助廉承诺书》,实行责任倒查的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三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坚持有关制度,带动院实现“零违纪”。
五、切实强化后备干部培养
按照县委安排,于2007年、2010年推荐了9名科级后备干部人选上报县委。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大胆使用后备干部,促使后备干部较快成长,目前已有1人被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上调市中级法院工作、1人上调市中级检察院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警实际提拔使用干部,2011年初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了10名中层副职、4名中层正职干部,使泸县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完)泸县人民法院 刘定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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