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7-28
7月27日,记者从宜宾市红十字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宜宾市有6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向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有望获得“天使阳光基金”的救助。
据了解,“天使阳光基金”是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并建立的,针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提供经济资助。救助条件为0—14周岁、户籍在宜宾市的贫困先心病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并填报“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经审查、评定、公示等环节后,符合救助条件者就可凭医疗票据获得基金资助。报销数额具体为:家庭自费1万元(不含)—1.5万元(含),资助标准为1万元;自费1.5万元 (不含)—2万元 (含),资助标准为1.5万元;自费2万元以上(不含),资助标准为2万元。(完)张阳 刘燕蓝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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